篩分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
一:進入現場規定
1、必須經本工種安全技術培訓,通過考試合格后,持證上崗。
2、司機應按勞保規定著裝,穿戴勞保用品,禁止穿拖鞋戴圍巾,女工發辮應盤入帽內。
3、工作中司機應堅守崗位不得脫崗,睡崗,串崗。
4、酗酒者、精神狀態異常者,禁止上崗操作。
5、司機熟悉各種信號的規定和消防設施的使用方法。
二:工作前的準備
1、檢查篩面應平整,無損壞、松動現象,篩孔不應有過度磨損。
2、檢查支撐彈簧、阻尼彈簧是否損壞、缺少、疲勞和失效。
3、激振器油位要適當,其它潤滑部位應潤滑良好。
4、螺栓及其它聯接應牢固可靠。
5、篩面和上、下溜槽不應有積煤或堵塞。
三:開車及運行
1、接到開車信號,確認檢查無誤后,方可回答開車。
2、集控起動時,司機應離開設備的運轉部位,在就地開關附近監視啟動情況。
3、達到額定轉速后,應注意篩子在運轉中有無異常響動和振動,發現問題及時處理。
4、篩箱振動應平穩,不得有異常的擺動現象,如發現篩箱搖晃,應檢查四個支撐彈簧的工作狀況。
5、注意激振器的工作情況,主軸應靈活,軸承潤滑良好,密切注意軸承溫度,一般不得超過35℃,溫度不得超過75℃。
6、注意篩面的工作情況,有無松動或砸壞,發現問題及時處理。
7、注意篩子振幅和轉速,發現異常應找出原因予以消除,注意電動機的溫度和聲音,以及傳動三角帶的工作狀態,發現問題及時處理。
8、注意上、下溜槽的工作情況,防止堵塞。
9、不得在開車時上篩面清理篩孔及處理有關事故。如出現篩框打圈、傳動膠帶松動、篩板松動等事故,必須停車處理。
10、出現壓篩子現象時應將篩子上的煤鏟去大部分后再啟動,不允許帶負荷起動。
11、應注意篩面有無大塊物品或鐵器、木頭等,以防止撕帶或溜槽堵塞。
第四條:停車
1、在停止給料并將篩上物料排空后,方可停車。
2、檢查支撐裝置,激振器和電動機是否正常,發現問題及時處理。
3、定期檢查、調整、更換傳動帶和支撐彈簧。
4、清理篩面和溜槽,檢查篩板緊固情況發現松動及時處理。
5、按“四無”“五不漏”要求搞好設備和環境衛生。按規定填好工作日志,做好交接班工作。